年数总和法
方法:年数总和法也是一种加速折旧方法。年折旧率 = 尚可使用年限 ÷ 预计使用年限的年数总和 ×。每年的折旧额 =(机器原始价值 - 预计净残值)× 年折旧率。
示例:一台机器原始价值为 15 万元,预计使用年限为 5 年,预计净残值为 1 万元。预计使用年限的年数总和 = 1 + 2 + 3 + 4 + 5 = 15。年折旧率 = 5÷15×≈33.33%,折旧额 =(15 - 1)×33.33%≈4.67 万元;第二年折旧率 = 4÷15×≈26.67%,折旧额 =(15 - 1)×26.67%≈3.73 万元;以此类推,计算出后几年的折旧率和折旧额。
市场供需情况:当市场上对该类型机器的需求较大,供应相对较少时,调整系数可适当提高;反之,若供大于求,调整系数应降低。比如,某种机器在市场上非常紧俏,调整系数可以取 1.2 - 1.5;若市场上这种机器大量积压,调整系数可能只有 0.5 - 0.8。
回收处理
金属回收:对于拆解下来的金属零部件,如钢铁、铜、铝、铅、锌等,可以通过熔炼、精炼等工艺进行回收,重新制成金属锭或金属制品,返回市场循环利用。
塑料回收:塑料零部件经过清洗、破碎、造粒等工艺处理后,可以制成再生塑料颗粒,用于生产塑料制品或作为其他工业原料。
电子元件回收:对于废旧设备中的电子元件,如电路板、芯片、电容器、电阻器等,可以通过专业的回收处理工艺,提取其中的贵金属(如金、银、钯等)和稀有金属(如铟、镓等),同时对其他材料进行无害化处理。
其他材料处理:对于橡胶、玻璃、陶瓷等其他材料,也可以根据其特性进行相应的回收处理或无害化处置。例如,橡胶可以通过再生处理制成橡胶制品;玻璃可以进行破碎回收,用于玻璃生产;陶瓷可以作为建筑材料的添加剂等。
无害化处置
危险废物处理:对于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,如含有重金属的废渣、废电池、废机油、废溶剂等,需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,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企业进行专门的处理,确保其对环境和人体健康不造成危害。
一般废物处理:对于一些无法回收利用或无回收价值的一般废物,如建筑垃圾、生活垃圾等,可以按照当地的环保要求,运至指定的垃圾填埋场或焚烧厂进行处理。